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應行調整、增減之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案。

一、檢送修正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」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(如附件)。
二、本案所列分級及品項均自110年9月2日起生效。